南昌出租、大众交通荣获“南昌市第十五届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5-01-06 浏览量:680

    近日,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南昌市第十五届文明单位,南昌市出租汽车公司、江西大众交通运输公司双双上榜,企业文化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南昌市出租汽车公司是一家全资国有企业,江西大众交通公司为该公司与上海大众交通合资成立的企业,两家公司同时获得南昌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尚属首次。荣誉的取得依赖公司经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近年来,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经济数据连创新高,跨入新的发展阶段。此外,企业文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公益、环保、节约、创新等理念融入企业核心价值观,并在员工心中牢固树立。多年来,公司每年举办学雷锋主题活动、高考爱心送考、金秋助学、走访敬老院、送法进社区、全国安全交通日主题宣传等活动十余次,公司品牌形象逐渐树立。(吴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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