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共为7499名农民工清欠工资6960.6万元 去年,全市共查处欠薪案件691起,为7499名农民工清欠工资6960.6万元,清欠率为99.4%。今年,自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已经清查出了拖欠工资单位数120家,涉及2762名职工、农民工工资约2065.719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南昌经济社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重大恶性事件。 落实工作责任 保障农民工利益 年关将至,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尤为重要。为抓好清欠工作,我市专门成立了“市农民工工资联合清欠领导小组”。“这个小组成员包括市人社局、建委、公安、法院、司法、纪检监察、房管局、国资委和工会等9家单位,目前已经形成了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小组相关负责人员表示。 让农民工安心快乐过新年。我市建立了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不作为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要求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机构,统筹领导本地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涉及面广,所以需要各部门有效配合。”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我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合力维护农民工权益。市人社局与市直各职能部门建立了劳动监察案件通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职能部门通告欠薪企业在本市的一切招投标活动;市房管局停止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项目的权属登记;市纪检监察局对各部门履行职责行为进行监督;市公安局对恶意欠薪的包工头进行传唤;市司法局对劳务纠纷和经济纠纷提供权威司法解释和法律援助;市总工会强化对用人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监督,完善帮扶措施,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等等。这一系列联动举措从源头防止了企业的欠薪行为,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够支付,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大工作力度 维护农民工权益 每年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市人社局都会同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三查、三看”排查欠薪工作,即: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查公司应付款总额的安排情况、查未付工资安排情况,看用工合同、看工资表、看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及时发现工资支付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避免欠薪事件在节假日期间集中暴发。 目前,我市通过“微博、省委民声通道、省长信箱、省长手机、厅长手机,南昌市社情快报、市长信箱、市长手机,市人社局网站留言、局长信箱、局长手机,12333劳动保障维权举报热线,86612367劳动监察投诉受理电话”等多个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并在规定的时效内依法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有效化解了劳资矛盾。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市实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总包负责制,即:分包单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处理解决,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确实不能直接发放的,应派员监督分包企业发放,禁止包工头代领代发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2014年4月17日,江西辉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站西花园项目,包工头吴某某、王某某携施工单位支付的55.63万元农民工工资逃逸。针对该情况,我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办公室责令施工单位江西辉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4月26日垫付了投诉的99名农民工工资68.86万元。 另外,我市各级各部门通过省市各级新闻媒体、网站,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014年,仅我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发放的宣传资料达15000余份,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保障”长效机制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重在源头,重在预防,我市在抓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同时,也着力抓好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建设。 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早在2005年11月,我市就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实施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由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分别按合同标价的1%或1.5%预缴保障金,一旦发生欠薪,可直接启用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如2014年,经开区管委会针对江西润田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欠薪问题,最终由公司向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借款317万元,将所欠460名员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南昌县启用了项目建设单位江西宏吉投资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浙江)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729万元,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目前,市本级共有1069家建设、施工企业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6.54亿元。该制度已被广大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理解接受,深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好评。 实行社会维稳资金制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各级政府专门设立了维稳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资金纳入维稳资金的使用范围。一旦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除夕确实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财政部门调拨并启用应急周转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工资监控机制。我市通过各种途径掌握企业每月的工资支付情况,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及时作出预警,提前介入处理,减少长时间、巨额欠薪情况的发生,从而减低案件处理的难度,减少因为欠薪引发突发群体性事件风险;按照“及时排查、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工资监控的数据以及劳动者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情况进行整理,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使劳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快速反应,依法处置,正确引导”16字原则,迅速、妥善处理因用人单位欠薪等劳动违法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办公制度。元旦、春节期间,启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多部门联合办公机制,市人社局、市建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房管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委、市总工会共9家成员单位各抽调工作人员在市人社局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处理欠薪案件,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处理、快结案”。 实行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制度。我市自2009年起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通过“网格化”与“网络化”,充实了基层监察执法力量,提高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2013年2月,我市还在全国率先开发了具有南昌特色的“劳动监察E通”手机移动办公系统,劳动监察员可在现场通过摄像和录音设备采集实时数据,通过手机“APP”实现实时比对信息、上传计算机后台,与指挥中心实时交互,大大提升了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了现代化技术支撑。 |
南昌市总工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