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南昌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的要求。西湖区总工会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本次“春季要约”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做到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职能优势,明确专人负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春季要约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法要约,突出重点
自“春季要约”行动开展以来,全区上下联动起来,对所有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工会和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都要求依法主动行使要约权; 4月份全区集中开始向企业和企业组织发出协商要约,启动协商程序,尤其把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比较集中的重点行业、非公有制企业中未建制企业作为要约活动的重点对象。同时要求各基层工会要积极利用企业民主管理数据提供的信息资源,加强对未建制企业和具备协商主体资格的区域(行业)的梳理工作。以下发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等方式,友善提示企业、区域(行业)及时启动要约程序,努力克服建制难点、消除建制盲点,使“春季要约行动”成为提高建制率、扩大覆盖面的有效抓手。
三、靠前服务,强化督促
自“春季要求”行动开展以来,西湖区总工会要求各级基层工会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检查督促,对基层工会要约有困难的,上级工会主动代行要约权,积极提供相关政策咨询,督促基层工会依法履行要约程序,敦促企业行政及时作出回复。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回复要约等行为,区总工会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春季要约行动”有序开展。
四、营造氛围、加强宣传
西湖区总工会根据全区实际和特点制定了今年的“春季要约”行动计划,同时培育了五个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同时把龙河物流有限公司和南昌市喜盈门实业公司两个行业通过各种媒体和现代传播方式树立典型,真正带动“春季要约”行动的顺利开展。
西湖区总工会通过加大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的宣传力度,使“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靠协商”的理念深入企业,积极引导了企业雇主响应工会组织的要约或主动依法提出要约,最大限度凝聚了社会共识。
熊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