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总工会出台《工会组织建设考核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7-05-31 浏览量:512

 

    为深入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积极性,确保全区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和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实现,近日,西湖区总工会结合全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的对象主要是桃花镇、各街道、洪城商圈(总)工会(联合会),朝农管理处工会以及本年度新建企业工会。《奖励办法》主要采取现场“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的办法对直属基层工会和新建企业工会进行考核验收、规范化达标,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单位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给予直属基层工会和新建企业工会200-10000元/家不等的奖励,对于未完成年度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任务的单位,不列入表彰奖励范围,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参加考核的资格,按照未完成任务比例相应扣减当年度工会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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