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9日,进贤县“工会维权110”成功调解一起熊某某与进贤县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公司支付熊某某9500元。
熊某某于2022年2月入职进贤县某公司从事信息员工作,之后双方因公司未支付熊某某工资的问题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熊某某遂向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求助。
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调解委员会及时与公司负责人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再分别与双方当事人陈述利害关系,在经过反复沟通劝说并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时,及时启动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进贤县“工会维权110”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对双方疑问进行解答,对员工没有及时得到工资以及公司方目前的经营状况表示同情,再分别逐个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同时仲裁委员会当场根据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书,当场向双方出具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