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5月19日,进贤县总工会通过“工会维权110”成功调解三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分别是职工钟某、张某、刘某起诉某工程公司拖欠工资案件,三名职工对拖欠的工资基数、支付方式、赔偿金等诉求不同,案件调解难易程度不一,但经过一上午的逐个调解,某工程公司当场向职工钟某支付工资13979元,向张某支付工资31359元,向刘某支付工资15607元。
钟某、张某、刘某三人均系某工程公司员工,公司以未接到工程款为由未按时支付工资,双方产生纠纷。为此钟某、张某、刘某向进贤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进贤县总工会联合法院、人社、司法、工商联等部门打造的“进贤县职工权益维护中心”迅速主动出击,及时与法院联系,前期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积极做好外围矛盾化解工作,使原告诉求、被告支付难点和痛点达到能够对话的平衡点,在调解条件基本成熟的情况下,通过“法院+工会”启动诉中委托调解,当场促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
本次三个案件能够顺利调解成功,充分体现工会人的职责和担当,在新时代新起点,工会维权服务的途径、平台、形式、内容可能在变,但用心用情、担当作为的底色不变。只有忠诚履职、奋力作为,切实加大对职工群众的维权服务力度,工会组织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才能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