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由江西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南昌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大型咨询日活动在南昌市湖滨南路58号省总工会办公大楼门前广场举行,南昌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同步拉开了全市宣传月活动的序幕。来自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专家和南昌市各条战线女职工工作干部和女职工代表5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女职工江莉萍代表女职工作了发言。
活动启动仪式由省总副主席柯进水主持,省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省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郭学勤发表了重要讲话,她对做好《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广大工会干部要带头普及和宣讲相关知识,扩大《特别规定》在社会上的知晓率和覆盖率;二是各级工会组织要将《特别规定》内容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中,将《特别规定》的宣传贯彻活动和“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女职工“关爱行动”结合起来,以开展“面心实”活动为主线,以深化女职工“关爱行动”为抓手,摸清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工作生活情况,建立健全女职工帮扶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工会女职工工作创新发展,切实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女职工的心坎上。
南昌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的宣传月活动,通过下发通知、组织咨询、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培训等方式,对《特别规定》进行集中宣传,促进《特别规定》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扩大《特别规定》在社会上的知晓率和覆盖率,大力营造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为贯彻实施《特别规定》奠定坚实基础。
省总巡视员李骥、省妇联副主席黄海燕、省总纪检组长蒋云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罗水泉、省总女工部部长刘玉霞、南昌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宋亮生、南昌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艳、南昌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林瑛、南昌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市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陈水平出席了启动仪式。
南昌市总工会 女职工部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