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利用文艺演出方式学习贯彻《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量:1164

    为了切实做好《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形成宣传普及《条例》的浓厚氛围,3月15日下午,“美丽南昌 幸福东湖”东湖区学习贯彻《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文艺演出在八一公园百花大舞台隆重举行。东湖区总工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与市民2000余人共同观看了演出。

    东湖区利用文化特有的形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以喜闻乐见、喻教于乐的文艺演出,努力争取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条例人人皆知、户户知晓、深入民心,引导和培养广大职工和市民群众共同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当好城市的管理者,营造出人人参与其中,人人奉献城市建设的文化氛围。

南昌市东湖区总工会 龙昆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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