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做好“党工共建”工作,落实“党工共建”工作指导员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工会“三委会”组织和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大力加强社区工会民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好社区党委(总支)书记担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推动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继续深化职工服务分站工作,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广泛开展困难帮扶、就业帮扶、法律援助等;五是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广泛建立会员评价机制,坚持合格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之家的评议标准;六是认真做好会员会籍和工会工作台帐的管理,全面提升社区工会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