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深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西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西湖区总工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6年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
1、各基层工会要对辖区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全面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 “三清”,即已建工会的企业数清,已开展协商的企业情况清,未开展协商的企业原因清。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做实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实名制台账。在此基础上制定今年本地区、本系统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为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做好准备。
2、各级工会对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工资协议到期续签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对具备开展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条件的行业和地区,由行业(区域)工会联合会向相应一级的企业代表组织或者企业主所推荐产生的协商代表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对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不按时回应或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上级工会应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3、各街道、洪城商圈、朝农管理处、洪城商圈工会每年至少要培育选树2个企业(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南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昌仁爱妇产医院、江西万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喜盈门实业有限公司、江西龙河物流有限公司、南昌市艾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昌电力开关厂、南昌市赣昌建筑工程公司、江西中慧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南昌市大众餐饮满意早餐销售有限公司是区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