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 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16-05-05 浏览量:600

――记西湖区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

      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深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及省总、市总的工作部署,西湖区总工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积极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自“春季要约”行动开展以来,全区上下联动起来,对辖区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了一次普遍排查,全面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 “三清”,即已建工会的企业数清,已开展协商的企业情况清,未开展协商的企业原因清。各级工会对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工资协议到期续签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西湖区总工会把南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昌仁爱妇产医院、江西万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喜盈门实业有限公司、江西龙河物流有限公司、南昌市艾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昌电力开关厂、南昌市赣昌建筑工程公司、江西中慧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南昌市大众餐饮满意早餐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区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重点指导、重点督查,努力克服建制难点、消除建制盲点,使“春季要约行动”成为提高建制率、扩大覆盖面的有效抓手。

      目前,西湖区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已完成381家,加上去年集体合同已签订尚未到期的,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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