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总工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彭军等人违反规定接受服务对象招待外出旅游、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22 浏览量:570


    2017年1月20日上午,东湖区总工会召开廉政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彭军等人违反规定接受服务对象招待外出旅游、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案件的通报》。东湖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永兴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工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这起案件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且一年内发生两次,属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区工会机关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务必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会议强调,区工会机关干部职工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要求,严格遵守“九个严禁”,强化自我约束。即: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购物卡、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年货节礼;2.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3.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4.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或公款接待旅游;5.严禁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食堂等场所私人请客,不得组织和参与公款吃喝或利用培训中心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6.严禁用公款安排健身、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8.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9.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或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
    会议要求,我们区工会机关的各位干部职工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远离底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使优良作风成为推动东湖发展的有力保障。


                                     东湖区总工会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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