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昌市示范性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量:2761

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会工委,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昌市示范性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洪工办〔2023〕53号)精神,结合各基层工会创建申报情况,拟于12月上旬开展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

二、地点

江西慧谷产业园党群服务中心(南昌市红谷滩区南一环路慧谷创意产业园二期)                     

三、程序

(一)申报工作室负责人现场抽签,确定汇报顺序;

(二)观看工作室情况介绍视频(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三)申报工作室情况汇报(结合课件,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四)评委对照考核标准查阅相关佐证材料;

(五)评委现场打分,确定申报工作室得分。

四、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示范性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选树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切实帮助申报工作室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评审前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严格组织考评。市总工会将根据申报工作室涉及的行业领域,协调科技、人社部门抽取相关专家组成评委,遵循“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成熟一家、打造一家”的原则,对照《南昌市示范性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修订稿)》(洪工发〔2023〕10号),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三是精心准备材料。各申报工作室要认真研究考核标准,严格对照考核标准逐项准备佐证材料、多媒体课件和工作室视频。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四是按时报送材料。各申报工作室务必于11月15日前报送《2023年南昌市示范性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扫描件各1份)和《2023年南昌市示范性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扫描件各1份),11月30日前报送领衔人正面两寸免冠彩照电子版、多媒体课件、工作室视频和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自行打印带到评审现场)。每个申报工作室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用U盘拷贝后,交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83868361。

   

附件:1.2023年南昌市示范性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表

         2.2023年南昌市示范性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基本情况汇总表

 

 

                         南昌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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