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总工会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1-12-14 浏览量:2849

      2011年,东湖区总工会在区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总十五届五次全会和王兆国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总的决策部署,服务大局,勇于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履责,全面完成了工会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1年东湖区总工会先后荣获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达标单位”、“全省职工之家”、 “2010年度全省县(市区)工会互助保障工作‘十佳’先进单位”、 全市“建功立业大竞赛、和谐企业大创建、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综合先进县区和市“2010年度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等先进荣誉称号。

    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创先争优。以劳动竞赛为动力,掀起广大职工比、学、赶、帮、超热潮。我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在全区广泛开展了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技术创新、技能比赛等劳动竞赛活动。我会先后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全面落实“两个普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区卫生系统开展了口腔护理技能比武、护理操作技能大比武(吸氧)和免疫规划知识技能大比武;区教科体系统开展了东湖区第二届“班主任成长节”暨第三届中小学班主任专业技能竞赛、东湖区第二十二届“骏马・中坚杯”教学展示竞赛和2011年东湖区青年幼儿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等一系列竞赛活动;南昌凯莱大饭店针对客房、餐饮等部门开展了做床、摆台技能比赛,评选了“优质服务标兵”。

    墩子塘街道、八一桥街道、城建系统和城管系统等单位结合全区中心工作和本单位业务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

    在全市“三项活动”表彰会上,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南昌凯莱大饭店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被评为大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市政养护管理所荣获市“工人先锋号”。市第八人民医院医技科主任、检验师李园园和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养护队副队长、中级技工周知姿在全市“三项活动”表彰大会上分别荣获“南昌市‘首席技师’”和“南昌市‘首席技工’”荣誉称号。

    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创先争优。我会建立健全了全区三级帮扶网络,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了实名制、动态化电脑联网,强化了档案管理。坚持了定期和不定期走访慰问相结合,今年区帮扶中心为600余名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和救助款17万余元,实施了大病救助4人8000元,金秋助学8人28000元,意外灾害救助7人20000元。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共走访困难职工534人,发放慰问金10.8万元,并及时为145名省、市劳模发放了慰问金3.52万元。我们还努力为职工多办好事实事,2011年,共办理职工互助保险金额43万多元,走在了全市前列。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创先争优。为了大力推动东湖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年初我会制定印发了《东湖区2011年―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规划》,并举办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全区各街道(贤士湖管理处)工会联合会、各系统工会、直属基层企业工会、社区工会、部分非直属基层企业工会干部及区总工会工作人员等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经过考试,325名学员获得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证书。

    我会根据我区建会企业主要以小型服务型非公企业为主的现状,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抓手,开展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活动;并且积极发挥各社区(村)联合工会的作用,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我会还要求各街道(贤士湖管理处)工会联合会、区企业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会要树立两上以上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以点带面;与此同时我会领导全力以赴、分片包干,下基层督查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多项措施并举,逐步将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作全覆盖落到实处。全区共建立了江西洪城拍卖有限公司、南昌凯莱大饭点、南昌赣昌水产品综合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单位。今年,全区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1份,覆盖企业31家。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86份,覆盖企业1852家,完成了上级工会下达的目标任务。

    在开展文体活动中创先争优。我会坚持以丰富的文体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今年我会相继开展了“欢庆三八节、喜迎七城会”系列文体活动、“东湖区工会纪念建党九十周年演讲比赛”活动和自行车慢骑比赛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充实了全区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为“繁荣精品幸福文明东湖”的构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在党工共建中创先争优。我会在区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民主管理,积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建功立业大竞赛、温暖万家大帮扶、和谐企业大创建”三项活动,坚持依法维权,真心关爱、真情服务,倾力把工会组织打造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各项工作得到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2011年11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南昌市东湖区总工会    李永兴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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