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个企事业单位荣获“江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3-01-08 浏览量:1236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开展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江西省厂务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巩固、规范、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国有企事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2012年江西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表彰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中,我市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缆企业集团、南昌建材大市场有限公司、江西省精神病院、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工业公司、江西林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西雄宇(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绿源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凯莱大饭店有限公司、南昌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江西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等12个企事业单位荣获“ 江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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